市人大常委会就首部实体法举行新闻发布会
详解《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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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获批后,受到广泛关注。莲花山保护范围包括哪些?如何保护莲花山的生态环境?针对各方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介绍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主要依据、起草经过和主要内容。
据介绍,根据今年我市的立法计划,市政府负责组织《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5月,市政府完成《条例(草案)》的起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条例(草案)》。11月30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条例》。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编制与建设管控、保护与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九条。莲花山保护范围包括东、东北、北向以柳江河右岸线为界,西至河东路北片区和马鹿山东北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缘,南至楼梯山片区和独凳山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缘,规划总面积约40.9平方公里,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
《条例》明确规定在莲花山核心保护区内禁止新种速生桉树等人工速生丰产林;划定莲花山核心保护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现状控制区、综合利用区应当逐步控制和减少畜禽饲养总量,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同时对从事散养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作出规定;明确提出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坟墓;对莲花山保护范围内的农家乐、摆摊设点等无序经营活动提出明确的要求,规定相应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