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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出炉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明年8月1日起实行

  • 2016-12-16   《柳州日报》   记者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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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出炉,莲花山的资源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有法可依了:《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130日批准,自201781日起施行。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就此发布了公告。

莲花山位于我市主城区和柳东新区之间,该地域范围内青山挺立,碧水环绕,森林覆盖率达67%,具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减缓热岛效应等重要生态功能,是市区不可多得的大型生态功能区、城市“后花园”和“绿肺”。同时,它也是融森林景观、滨水景观和人文景观于一体的城市近郊风景区,是我市建设“旅游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分为总则、规划编制与建设管控、保护与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制、保护范围、规划保护、建设管控、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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