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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落地

全市从12月1日正式实施

  • 2016-11-27   《柳州日报》   记者江宏坤、通讯员伍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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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日起,我市将与全国同步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目前,市工商局正积极筹备“两证整合”工作,将涉及“两证整合”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进行整理及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据悉,“两证整合”最大的特点是不设过渡期。对201612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码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统一代码数据库。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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