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追授余海燕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做好烈士申报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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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本报一版以《一句承诺,她用生命践行》为题,报道了柳江县进德镇槎山村村委副主任、人民调解员余海燕因公殉职的事迹,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司法部已于日前追授余海燕同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追授决定是在司法部派出工作组,到柳江县召开余海燕事迹核实座谈会并实地调查后做出的。司法部在做出追授决定的同时,另行文向地方司法部门传达了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和相关部门领导的指示精神:一是向余海燕家属表示慰问;二是做好为余海燕同志申报烈士工作,关心和解决遗属的实际困难;三是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2014年9月,余海燕高票当选为柳江县进德镇槎山村村委副主任;2015年1月被聘任为进德镇槎山村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岗位上,余海燕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共调解了30多件矛盾纠纷。
余海燕因公殉职后,受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委托,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广西人民调解员协会、柳州市司法局领导来到槎山村余海燕家中慰问家属,并送上慰问金。柳江县司法局、市司法局、自治区司法局先后追授她为“柳江县优秀人民调解员”“柳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和“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