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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全市公车管理开展检查

坚持“一案三查 ”严肃问责

  • 2016-10-15   《柳州日报》   记者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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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从市纪委获悉,为规范我市公务用车管理,防止违规现象发生,近期我市将对全市范围内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公车改革后,我市部分单位违规为私车加油、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等问题依然存在。此次检查对象将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二层机构,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二层单位。检查主要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管理混乱及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等。  各县区、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违规问题及违纪情况的,应在1020日前主动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说明情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1030日前,认真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开展逐项自查自纠,加以整改落实。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重点抽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核,存在隐报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将进行问责。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按照“一案三查”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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