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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管到底责任扛上肩

——我市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综述

  • 2016-08-24   《柳州日报》   记者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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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将从严治党管党作为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坚持齐抓共管,形成了具有柳州特色的党委主责抓廉、纪委监督促廉、领导自律示廉、干部遵纪守廉、群众参与推廉的“五廉”工作格局。

守土有责细化责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做得好不好,关系着风清气正和人心向背。一直以来,市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紧抓好。

    为确保“两个责任”细化落实,去年6月,市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第一个系统规范“两个责任”的市委文件,对党委、纪委的责任列出了详细“清单”。文件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在统筹谋划部署、抓好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源头治理、改进检查考核等11个方面的责任,以及纪委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的7个方面责任。

    按照部署,各级纪委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履职能力明显提升。按照市委出台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推进34项改革任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述职述责。优化了市、县纪委内设机构,县级纪委内设机构压缩到7个以内。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由104个调整为12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保留议事协调机构不超过14个。这一系列举措对于各级纪委回归本位、聚焦主责主业起到了有效推动作用。

守土尽责  形成强大合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 、根本在担当。

    2012年,市委调整充实全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力量,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确保工作职责延伸到哪,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

    坚持述责评议,我市在自治区首创对县处级“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评议工作,创新进行“双责双述四评”。全部县区(开发区)和80多家市直部门 、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接受“两代表一委员”等与会者的质询。

    坚持约谈提醒,制定实施《柳州市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约谈暂行办法》《柳州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建立“三书一账”,即约谈通知书、记录书 、整改通知书和约谈督办事项台账,建立市 、县 、乡“三级约谈”工作    机制。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与下级党政领导约谈2.3万人(次),逐级强化责任担当。

    坚持监督检查,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察监督重点,出台《柳州市党风政风工作巡查办法》。市委常委每年坚持带队深入联系的县(区)、单位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明察暗访 、抽查 、巡察等方式,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开展监督检查5680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760个。

    坚持责任追究,制定《柳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出台《柳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及“一案双查”实施细则》。共查处落实责任不力问题9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8人(次),诫勉谈话135人(次),倒逼“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 、稻草人,我市各级党委 、纪委及时跟进 、层层落实,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推动市、县 、乡三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2015年,我市厅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未出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被上级追究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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