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快速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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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11日,我市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26批83件,已办结69件、公示69件。自7月14日中央督察组进驻广西以来,全市上下把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当作一次环保“大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诊断”。
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办理,严格执行“完成一件、上报一件、公开一件”的程序,确保查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阳光、透明、严厉、公正”。为快速解决群众的环保诉求,我市建立了市、县(区)办理联络机制,及时将举报的环境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现场检查时,要求现场执法人员,充分使用好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做好现场笔录,并上传现场检查照片,杜绝弄虚作假,避免失职渎职。
对于查处环境信访投诉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我市严肃追责,不护短,并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截至8月11日,全市已问责9家单位,问责责任人9人,对涉及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部分企业,罚款约79万元。其中,分别约谈了柳江县环保局、柳江县环境监察大队、柳化、中成化工,柳南区政府约谈了柳南区执法局,鹿寨县政府约谈了鹿寨县环保局等单位,融安县政府约谈了融安县市容局、融安县交警大队,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约谈了三江县水利局。
结合督察工作,我市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作。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比上年同期明显改善,优良率达86.7%;地表水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