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蝇贪”为害确保民生改善
——我市开展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回顾系列报道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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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贪”成群,其害如“虎”。为了回应群众关切,在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过程中,我市着眼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着手,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问题。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案例的解析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民生资金使用管理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案例】2011年至2015年春节前,时 任柳城县六塘镇油兰村党支部书记兰荣芳,在开展危房改造补贴材料的初审、核实、评议等相关工作中,以帮助村民争取危改指标为由,先后12次在自己家中收受危房改造户及家属送给的感谢费、好处费共计2万元。2015年12月,县纪委给予兰荣芳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4月,县人民法院判处兰荣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剖析】利用手中的权力趁机捞一把,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监管不到位、制度成虚设,也是问题发生的客观原因。
【警示】党员干部必须提高抵御腐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将腐败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要严格执行评议程序,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务、村务公开力度,增加危房改造项目操作的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中贪污受贿问题的发生。
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案例】融水苗族自治县同练瑶族乡原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廖嘉波在负责英洞村羊角屯、拉搞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期间,隐瞒本人干部身份,侵吞、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万元,帮助其亲戚虚报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万元。审核不严,造成不符合搬迁条件的15户21人骗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5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徇私舞弊、失职错误。2015年12月15日,廖嘉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违纪款没收上缴国库。
【剖析】廖嘉波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在边远乡镇工作,拿一点钱补偿自己是应该的。同时对所负责的工作责任心不强,疏于监管,把关不严,导致扶贫搬迁资金被骗。思想松懈、心态失衡,造成廖嘉波的行为越过了纪律红线,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不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不到位,客观上也为其贪污、徇私舞弊提供了便利。
【警示】党员干部要加强思想建设,增强责任意识,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要敬畏纪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恪尽职守,身在基层,服务基层,而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及优势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争做合格党员,把党章、纪律印在心间,化为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