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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将于7月8日结束本学期工作,7月9日放暑假。暑假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辖区内学校的乱办班、乱补课现象开展专项督查治理,保证辖区内中小学不出现违规补课现象。
通知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有关要求,布置的假期作业量要适度,作业形式要创新,要增强假期作业的实践性、社会性、生活性。坚决杜决暑假期间补课乱收费现象,同时,所有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对组织违规补课的学校和参与违规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据悉,全市中小学学生将于8月27日、28日回校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各职业院校可根据教学实际自行调整校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