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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首部实体法草案开展调研

保护与开发莲花山地区

  • 2016-06-23   《柳州日报》   记者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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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首部实体法《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草案)》日前出炉,市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下旬对该草案进行审议。21日,市人大常委会就莲花山地区保护立法情况开展审议前调研。

    莲花山地区保护范围总面积约4211公顷,包括城中区环江村、柳东村、三门江林场土地及静兰村、河东村、牛车坪村靠近三门江林场部分土地。调研活动围绕草案中关于莲花山地区总体保护情况、规划设置、保护范围划定、水土保护与林木种植、畜禽规模养殖等情况开展。

    当天,调研组实地视察了河东村干冲岭、柳东村畜禽规模养殖场、莲花山沿江地带,并分两个小组分别前往柳东村、环江村,同静兰街道办、村委    会负责人、村民代表、三门江林场代表座谈,收集基层单位对立法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草案,我市对莲花山地区的保护将分为核心保护区、现状控制区和综合利用区三个区域。其中,核心保护区为现状的三门江林场东侧地块土地,面积约222公顷;综合利用区为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环江滨水大道两侧城市预留发展建设用地及相关旅游配套设施用地,面积约461公顷。草案对莲花山地区的开发项目建设要求、林木、水资源、文物保护单位、殡葬管理、禁止行为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樑、韦开翔、唐前明、刘芳,副市长崔惠柳,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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