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食品安全
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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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至3月2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6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190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2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53份,警告3家次;检查学校周边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860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5份,责令停止经营5家次。
为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以各类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对象,仔细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等情况。同时,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了督导和检查。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经营行为,有效排查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