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柳开展立法调研
完善环境保护和旅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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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陆小宁率调研组昨天来柳,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包括监督管理、保护生态和生活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包括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等方面的内容。在当天下午举行的立法调研会上,我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中涉及的生态补偿机制、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噪声界定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并围绕文明旅游、乡村旅游、旅游车辆经营等方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发表了看法。
调研组表示,柳州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爱群、副市长崔惠柳等参加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