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市要闻

多方共发展更多“获得感”

——解码“国务院点赞柳州”系列报道之十:提质增效和保障民生篇

  • 2016-04-01   《柳州日报》   记者练冰

内容导航:

    “现在找工作,线上线下都有非常丰富的招工信息,在招聘会现场还有专为高校毕业生设置的政策咨询台,这让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学生享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326日,正在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前流连的安徽小伙王兆铭为柳州的招聘形式点赞。

    城市财税、金融对创业的支持力度、逐年走高的就业补贴、创新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愈加精细的精准扶贫政策……一项项“庞然大物”,已被细化为“绵绵春雨”,正逐步融入柳州的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也滋润着百姓的生活,将市民的生活品质托稳、举高。

    决策解码:牢抓重点真扎实干出成效

    就业乃民生之本。

    近年来,为了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我市开始实施多项举措,让就业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整座城市的就业局势得到总体稳定。

    2015年我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8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98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95%。同时,我市采取政、校、企三方合作模式打造的大学生创业园,也得到了自治区人社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多部门联动形成的小额担保贷款协调促进机制,也让创业带动了就业。我市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为中小企业发展制造了“温床”;已经落实的企业录用柳籍毕业生岗位补贴的政策,让驻柳各高校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前有了“缓冲”。

    去年,我市实施的毕业生就业“百千万”项目,让回柳大学生就业率达90%以上。一直坚持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发、提供就业岗位达8万多个,帮助1.2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全覆 盖。另外,我市还全面超额完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基金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待遇发放率达100%。全面推进的“一卡通”发放,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自治区内异地结算,下调相关的保险费率以及实施的失业保险稳控措施,有效为企业减负。我市还在全区首创出台生活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府贴息助保贷款暂行办法,解决了困难人员养老问题,也让这项“柳州举措”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和人社法治建设,促改革、补短板 、兜底线 、防风险,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跃升,为我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而努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龚海祥在今年的全市人社工作会上如是说。

    参与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后,柳南区太阳村镇桐村龙眼屯村民住上了新房。 (日报记者覃科、实习生刘畅/摄)

    基因解码:紧盯弱点全心全意保民生

    城市发展看短板,扶贫扶弱不能软。

    去年,我市的财政扶贫资金已经悉数到位,各县区已完成自治区第一批资金项目的报备工作,市级倍增项目资金已下达各县。我市还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解决贫困地区32559户 、138058人的行路难 、农产品运输难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在全市183个贫困村扶持贫困村农户发展毛竹 、茶叶 、药材 、水果 、甘蔗 、桑蚕等种植,让农村“绿”起来的同时也“富”起来。60个贫困村互助金试点工作在稳步推进,9个新增的试点村工作正常运行。

    据市人社局调查了解,我市六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群体覆盖面大,90%以上的农村家庭均有人员外出务工。目前,全市六县长年在外务工人员总数约为56万人,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农民要求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和创业的愿望日益强烈。2015年,我市六县已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45085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1061人,创业培训2550人,经培训取得各种技术技能培训证书(含人社 、农业、科技 、扶贫等部门)13062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创业7696人,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任务指标。

    “抓好牛鼻子,分步实施,要形成多层次 、多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2012年开始实施《柳州市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扩面工作实施方案》,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契机,结合我市旧城改造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扩大职工危旧房改造的覆盖面,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

    在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我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在85%以上的被拆迁改造住户同意改造后才启动改造工程;推行“拆一还一,以旧换新”,对有产权户按房屋建筑面积11.2比例进行安置;安置房面积在建筑面积48平方米以内的,免交差价和购房款,超过部分在5平方米以内的,则按惠民价格结算。至2015年,原来我市一些住在“低矮小”危旧房的居民,已经相继搬进了新房。(本系列报道完)

打印 关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主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管理
E-mail:lzzx@liuzhou.gov.cn        电话:0772-2827140
版权所有:©201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柳州市委员会        技术支持: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桂ICP备2020008324号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