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始,我市正式向斑马线前不文明礼让的行为“亮剑”,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驾驶人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将会受到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斑马线是一条生命“红线”,绝对不能逾越。11月29日晚8时许,柳南区城站路柳州铁一中门前路段,一对老年夫妻正常行走在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面包车撞飞,当场死亡。我市目前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活动,这起惨痛的交通事故,让广大市民对我市文明交通状况再次给予高度关注。我市的城市道路斑马线上,车辆在礼让行人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市民及网友对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有何看法?斑马线作为生命的“红线”,究竟怎样管理才能保障行人安全?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斑马线上事故频发触目惊心
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这几年,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不少。我市斑马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驾驶员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不礼让行人,甚至超速行驶。据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统计,今年1~11月,我市因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因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交通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
2012年3月31日清晨,在东环大道社会福利医院门口附近,一名妇女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当场撞死;2013年12月5日凌晨,在跃进路和兴园附近,三位过马路的老人被一辆面包车撞倒,致使一死两重伤;2014年12月26日清晨,在跃进路与庆丰路交叉路口斑马线附近,一名老汉在数分钟内连续遭遇两场车祸,不幸身亡,第一次事故的肇事者逃离了事故现场。加上日前城站路两位老人被撞身亡,斑马线上的事故令人触目惊心。
昨日在广场路与解放北路交叉路口,一位姓覃的市民主动向交警要宣传单,他告诉记者自己就住在柳铁一中附近。覃先生对两位老人被超速行驶的车辆撞死一事深感气愤:“两位老人是从斑马线上过马路的,完全符合交规。另外,两位老人还用手上的手电筒提醒面包车司机斑马线上有行人,却仍然被熟视无睹。”
12月1日,记者前往城站路柳州铁一中门前事故路段查看情况发现,信号灯已经设置为红绿灯,不再是以前的“闪黄”灯。网友“统一星光”在微信朋友圈说:“我在柳铁一中旁边上班,以前信号灯只在学生上下学时才会亮起红绿灯,平时闪黄灯,我们过马路都心惊胆战。”
斑马线上行走拥有绝对路权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也就是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行人只要在斑马线上通过,就拥有绝对的路权。另外,在斑马线前安装有红绿灯的路口、路段,如红绿灯不开启或是处于黄闪状态,驾驶人不减速通过或不礼让的会被罚款150元、记3分。如红绿灯正常开启,则是按闯红灯行为来处罚,即罚款200元、记6分。
既然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拥有绝对路权,那这一条生命“红线”如何才能真正变成让行人有安全感的生命线?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南宁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2014年3月起,由南宁市交通局带头启动礼让斑马线活动,要求公交车和出租车主动礼让,其他私家车效仿,用了一年多时间,市内已形成街头礼让斑马线的良好环境。南宁交警部门对少数不礼让司机进行抓拍,最终巩固了礼让斑马线的成果。如今,南宁街头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成果已有目共睹。我市各部门应该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条斑马生命线。
“榜样的力量无穷大,礼让斑马线应该从每一位驾驶人做起。”记者在柳州铁一中门前路段走访时,市民黄一静说道,“礼让,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