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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我八项举措强力推进社会投资

  • 2015-11-01   《柳州日报》   记者 梁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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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与运营,按照“增量先行、存量跟进、试点推动、分步实施”的思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益与质量,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方式多样化,运营服务市场化”的“三化”新格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也称“PPP”模式。《意见》明确,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运作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项目。按照试点先行、逐步规范的原则,优先选择一些投资规模相对较大(一般在1.5亿元以上)、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技术发展比较成熟、收益比较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合作期限较长(一般为1030年)的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

    《意见》指出,我市确定的PPP项目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城市交通、水务工程、地下空间开发、污水垃圾处理、能源、智慧城市、保障性住房、园林绿化、医疗设施、教育设施、文体旅游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此外,我市还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其他领域项目。

    今年以来,我市草拟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鼓励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指导意见》,组建了PPP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根据项目的总体情况,还建立了PPP项目储备库。目前,我市储备项目150个,总投资500亿元。

    为保障PPP项目顺利实施,我市采取八个方面的有力措施促进社会投资:一是投资回报。通过合理的政府投入、财政补贴、价格机制等方式,多渠道为社会投资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二是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一般为1030年,具体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服务规定,投资运营效益及运营成本测算确定;三是资本金。社会投资人自有资金(或投资股本金)最低应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四是金融支持。政府与相关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PPP项目提供专业的团队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以在建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价格补助等预期收益和经营收益权等作抵(质)押进行贷款,并给予PPP项目最优的金融支持;五是价格支持。特许经营者向公众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依据运营成本变化情况,运营期价格可根据合同约定合理调整;六是财政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付费模式或政府补贴的方式,其相关财政资金按照《预算法》纳入财政预算;七是土地使用。PPP享受与国有资本投资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八是投资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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