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新建工程项目要建设充电桩
促进绿色发展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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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建工程项目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促进绿色发展,我市将对市区新建工程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提出建设充电桩要求。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加快充电桩的布点建设工作,力争在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满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0%、10%、10%。
根据国家要求,市住建委开始部署开展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工作。自今年起,对市区新建工程项目在方案设计阶段提出建设充电桩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配建的车位(车库)按照一定比例设置充电桩,预留充电桩安装空间,以供车位(车库)业主入住后申报安装充电设施。目前,供电部门按照居民用电常规报装流程受理,根据项目所在城区到对应的供电分局申请用电。对物业服务环节,市住建委将牵头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全力支持用户安装充电设施,逐步在新建小区推广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满足群众充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