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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文荪主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研究有关事项

帮扶特定对象推进户籍改革

  • 2015-10-11   《柳州日报》   记者 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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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市长肖文荪主持召开2015年第十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关于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等事项。

    今年,我市将设立“柳州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让输出或输入的农民工能就近、方便、快捷享受所需的基本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农民工流动较为集中的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

    帮扶特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今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帮扶内容为:城乡低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为选择200元档次以上(含200元档次)的城乡低保人员每人每年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即在2014年有关文件规定县区为选择100元档次代缴5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元),并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档次,享受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在其月养老金标准上增加50元。

    审议《柳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42017 年)》时,肖文荪指出,在改革中,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最终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看病费用更少。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市辖城区户籍准入条件为:在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合法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会议审议了《柳州市生活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府贴息助保贷款暂行办法》等有关事项。

    副市长刘传林、曾北川、富向东、潘海峰、王柳平、周长青、杨义,市政府党组成员何焕全,市政府秘书长沈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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