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应急救生圈被滥用遭丢弃和取走问题调查之思考篇
实施源头治理开展联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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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18日,本报一版分别以《柳江两岸救生圈都被谁拿走了》《形成管理合力保护好公共设施》为题,连续报道了柳江沿岸公共应急救生圈缺失现象及相关部门的应对措施,引起不少市民及网友的热议,更引起人们对此进行反思。
不良行为可通过管理来规范
市民韦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说,他看到本报的报道后,想谴责那些乱拿救生圈的人。他经常从文惠桥底下河游泳,好几次目睹一些人取下公共应急救生圈,然后套在身上下河游泳。游完之后,有的将救生圈丢在绿化带里,有的就顺便带走了。他认为,这些人素质差,没有爱护公物的意识,更没有考虑到救援设备可在紧急时刻救人性命。
那么,造成应急救生圈缺失现象的根本原因在哪里呢?市心理咨询协会会长、国家级心理咨询和治疗师谢静认为,在现代社会,个人行为需要管理来规范。公共物品是政府必须要设置的,但公共物品由于多为无偿使用和免费提供,必然会引来乱象;而一旦乱象出现就会愈演愈烈,这是一种心理惯性,即“拿了无人管,就会引发更多人拿”。在出现类似乱象后再进行管理,往往事倍功半。
“在放置公共救生圈的初期,就应该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如果仅放置而缺乏管理,救生圈的丢失和损毁现象将难以制止。”广西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熊顺聪如此认为。熊顺聪还说,如今缺失问题难以遏制,根源在于管理;初期没有,过程中不加强,就会让问题积重难返。
要真正形成联合管理的局面
谢静还认为,要解决救生圈缺失这样的问题,需要在设置之初就建立起管理制度,按制度管理,对破坏者依法查处。这样不仅建立了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建立人们的心理秩序,日后人们便会形成一种共识并自觉遵守。
熊顺聪也表示,很多市民最初可能分不清楚公共救生圈和普通游泳圈的差别,不了解应急救生圈的用途和性质。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宣传和管理工作,如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加强舆论引导 、安排人员巡逻 、联合其他部门共同监管 、招募志愿者看管等,只有把前期的管理工作做足,才能逐步提高市民保护公共设施的意识,才能减少或杜绝公共救生圈的丢失和损毁现象,才能创建和谐、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柳州海事局柳江海事处处长覃海说,2013年设置这些应急救生圈是紧急救援的需要,也是我市生态文明、社会进步的需要,符合我市创建文明城的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文明 、和谐 、友善等内容的体现。当初,这个公益举动确实未考虑到会出现救生圈被大量挪用 、丢弃和拿走的现象。覃海还说,海事部门当初主要考虑的是为市民提供救援设备,发现缺失问题后,海事部门限于执法权限和管理范围,未能采取强制性的措施直接制止,只是采取加强巡查、劝阻 、警示等措施。事后,海事部门还向城管部门 、公安部门及救生圈所在处的相关管理部门反映过,但一直无法形成合力。这一次希望在媒体介入 、社会关注下,能够真正形成联合管理的局面,维护好应急救生圈,让它真正起到紧急救援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