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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健全防治体系增加经费投入

  • 2015-08-13   《柳州日报》   记者 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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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乡、村的三级防治专业网络功能完善,市财政对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每年递增,传染病管理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控制标准……12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就全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2004年进行修订,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我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通过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等多项工作措施,全面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格局,全市没有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没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数据显示,我市的疾病免疫屏障比较完整。截至目前,全市儿童计划免疫建证率95%以上,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和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乙类法定传染病疫情总体呈下降趋势,20092014年,全市乙类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发病率由每10万人的421.36例下降到259.15例。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财政对传染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基本上每年都有增加。从2011年起,按照全市总人口安排了人均1元的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从2013年起,安排了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100万元,对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结核病防治任务进行合理补偿,这在全区尚属首例;从2014年起,市财政按市区总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安排免疫规划工作运转经费;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按5元每剂次的标准落实预防接种经费,补助给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每年安排麻疹强化免疫经费20余万元,以及传染病日常管理经费数万元。

    当天下午,检查组前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广西龙潭医院实地检查。

    副市长崔惠柳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梁樑,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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