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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集中执法检查

全市共有1861户合作社

  • 2015-07-29   《柳州日报》   记者 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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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昨天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深入柳北区、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县、鹿寨县等部分乡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记者从当天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得知,截至今年615日,我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61户,出资总额18.02亿元,成员总数1.7万人,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和服务业。组建方式主要是由农村的致富能人、经营大户或各类经纪人牵头组建,采用的模式基本上是“合作社+农户”模式。目前全市合作社入社农户2.5万户,受益农户19万户。全市合作社入股金额7.5亿元,实现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合作社有16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有61家,超过1000万元的有20家。

    农业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目前全市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2家、家庭农场62家。有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家、自治区级示范社49家。有60家合作社的130多类产品参与了“农超、农校、农社、农企”等各类对接,年销售额1亿多元。今年我市重点以蔬菜类农民合作社为供应平台,积极探索和构建“农民对接”蔬菜销售模式,实现农产品基地和市民餐桌直接对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梁樑、韦开翔、唐前明,秘书长刘玉参加了执法检查。

    副市长陈鸿宁向执法检查组介绍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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