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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黄标车限行禁行区设置完毕

两年三阶段分步实施

  • 2015-07-15   《柳州日报》   记者 江宏坤、通讯员 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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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贤哲 制图

    昨日,从市交通管理部门获悉,结合群众意见及其他省市黄标车限行措施实施情况,经市政府批准,我市黄标车限行区域设定完毕,并分两年三个阶段实施。

    据介绍,黄标车限行区域为燎原路、西江路、静兰路、学院路、东环大道、河东路、河东大桥、胜利路、胜利立交桥、双冲大桥、潭中西路西段、柳太路、革新路、龙屯立交桥、城站路、银桐路、柳石路形成的围合部分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含以上道路),以上路段7:0022:00限行。无标车禁止在高速环路以内市区城市道路行驶。

    分两年三个阶段实施的具体安排为:今年71日至201671日为第一阶段。其中今年71日至831日为“劝导期”,对进入禁行区域的车辆以警告教育为主,暂不实施罚款处罚。201671日至201771日为第二阶段。届时,市区限行区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同时,桂柳高速、宜柳高速、北环高速形成的高速环路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实行黄标车7:0022:00限行。无标车禁止在全市行政区(含六县)范围内行驶。第三阶段自201771日起,第二阶段限行高速环路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实行黄标车24小时禁行。无标车禁止在全市行政区(含六县)范围内行驶。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负责人表示,黄标车车主要留意限行区域,注意路口设置的限行标牌,不要误入限行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达到淘汰标准的黄标车,车主可主动将车辆交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解体,并持相关手续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法律规定:“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应当强制报废。

    尚未领取环保合格标志的车主,请抓紧时间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到期检车的车主在检测公司检车时,记得带全资料,上安全检测线检车、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后,还要再上环保线检测,方可领取环保合格标志。办理环保标志相关业务流程可向市环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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