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兵役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在2015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全面展开之际,为帮助广大青年和家长了解今年征兵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投身军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军分区司令员徐斌大校接受了《柳州日报》记者的采访。
1.问:今年夏秋季征兵从什么时间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
答: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8月2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 、网上报名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8月31日前完成定兵;9月1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
2.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 、中专 、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3.问: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满18~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4.问: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程序有什么规定?
答:①网上登记报名。②体检和政治考核。③走访调查。④预定新兵。⑤张榜公示。⑥批准入伍。
5.问:今年的征兵政策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与往年相比,今年征兵政策有四大变化:一是征集年龄有所放宽。二是对大学生征集比例做了明确规定。三是新出台了6条征集大学生优惠政策。四是新的体检标准今年起正式施行。
6.问:义务兵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答: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后,本人及家庭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抚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五项补贴:一是津贴费。入伍后,衣、食 、住 、行 、医等由国家供给,第一年月津贴600元,第二年月津贴700元,两年累计可拿1.56万元。担任正 、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 、边远 、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二是优待金。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家庭每年都能领到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5%的优待金,以我市城中区为例,2014年义务兵优待标准为每人每年0.98万元,两年累计可拿1.96万元。另外,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 、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三是退伍就业费。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除有退伍费外,还有自主就业补助费,义务兵每人每年4500元,两年累计拿9000元,多服役一年,多拿4500元,服现役年限越长拿到的就业补助就越多。四是学费补偿金。国家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交纳学费进行补偿,大专毕业生三年最高可补助2.4万元,本科毕业生四年最高可补助3.2万元。五是为军人购买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解决了军人的后顾之忧。
以上五项优待政策,我们初步计算了一下,以我市城中区为例,服2年义务兵役,享受经济补助补偿,高中(初中 、中专)生在6.92万元左右,专科毕业生在9.32万元左右,本科在10.12万元左右。
7.问: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答:大学生服义务兵役的特殊优惠政策有13项:1.国家设立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招生。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国家给予资助学费。9.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给予加分。10.高职(专科 )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11.政法干警招录,可拿出招录计划的20%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1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13.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享受一系列就业服务优惠政策。
8.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交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9.问:国家资助的大学生义务兵具体包括哪些对象?
答:国家资助的大学生义务兵是指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 、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 )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10.问:国家资助的大学生义务兵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和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的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规定是,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其金额,按学生实际交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年限,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11.问: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与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 、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 、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到征集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学生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
12.问: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是指哪些学生 ,批准入伍后如何保留入学资格?
答: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简称入伍高校新生。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高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
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 、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而后由兵役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退役入学时,原录取高校合并、撤销的,由省(区 、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批次且与高考当年录取分数线相近的高校入学;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录取高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并和普通高校在校生一样,享受学费补偿或代偿。
13.问:对在征兵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应如何举报?
答:对在征兵中徇私舞弊 、弄虚作假 、收受贿赂 、乱收费 、乱摊派等违纪行为,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 、来访等形式进行举报,市征兵办设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市征兵办为208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