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聚焦企业工地“三车”
内容导航:
6月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改善大气环境。重点整治范围是企业、建筑工地和“三车”。市县(区) 两级联动,环保 、公安 、供电等10个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取缔无证照企业,对违法企业采取限停电、移交执法机关立案等措施。
25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此前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根据今年1月15日召开的全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会和3月28日召开的全市环保大会的要求,决定于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6大项, 分别是洗 、选、配矿企业专项整治,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砖厂专项整治,料场堆场整治,建筑扬尘整治,“三车”整治。整治范围涵盖全市所有洗 、选 、配矿企业,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全市所有以黏土、页岩等为原料的烧制砖企业,全市所有工业原料 、煤 、废弃物等堆场,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市所有建 筑垃圾运输车 、散装运料车 、预拌混凝土运输车。
为确保整治效果,我市将采取“不定时间 、不打招呼 、不听汇报,直赴现场 、直接检查 、直接曝光”的方式,检查各县(区)排查整治情况;通过联合执法、区域执法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漏网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专项整治处罚力度很大。其中,对无证无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企业存在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将根据新环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