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可减少一亿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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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区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1.5%、个人费率由1%降至0.5%,即单位和个人费率各降0.5个百分点,我市企业的负担也因此得以减轻。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调整费率,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 险政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是今年我市继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后,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政策的又一举措。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4.8万人,据测算,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后,今年可为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减少支出达1亿元,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将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