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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及黄标车治理新闻发布会

6月1日起黄标车限行

  • 2015-05-27   《柳州日报》   记者 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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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三个月的我市首次集中在用车免检免费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即将结束,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及黄标车治理情况。61日起,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道路和停车场环保抽检、黄标车限行和无标车禁行等强制措施。630日前以教育为主,71日后的违规车,将由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在市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及黄标车治理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交警支队、交通、物价、商务5个部门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截至目前,已领取环保分类标志车辆近40万辆,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80%。尚未申领环保分类标志的车主需抓紧时间办理,以免影响出行。对于外地牌照在柳使用的机动车辆,需要回车辆所在地办理环保分类标志。若所在地尚未开始办理该项业务,则由当地环保部门开具委托书,车主在柳办理。

    错过此次免检免费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车主,再去申领时,需要进行尾气检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成本补偿,合理回报”的原则,我市采用稳态工况法或加载减速法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安全技术检验费标准为每车次150元,其中包含尾气检测费用为每车次50元。

    值得注意的是,油气混合车辆需要进行两次尾气检测,但只收取1次检测费。若汽车环保检测不合格,车主可选择有二类以上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维修。对于修理(调试)后的机动车辆,再进行环保复检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不收费,免费复检周期与车辆年检周期相同。我市在市区东俊、白沙、华力、汽贸园安检站建成了12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实现安全检测与环保检测一站式服务,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核发环保分类标志一次性办结。

    发布会透露,61日至630日,我市执法部门对在限行区域行驶的黄标车、上路行驶的无标车的处罚以教育为主。从7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违规的黄标车、无标车,处以200元罚款。市交警部门拟划定,桂柳高速、宜柳高速、北环高速的高速环路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实行黄标车全天限行;全市行政区(含6县)范围内,实行无标车全天限行。

    据了解,机动车尾气排放具有流动性强、微颗粒、低排放、排放时间长等特点,多个权威机构研究结论认为,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和污染物已成为城市空气污染源之一,以北京为例,造成空气污染的源头30%来自机动车尾气。我市正在开展PM2.5源解析项目,预计7月得出结论,届时,机动车尾气对空气污染的影响程度将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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