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获评全国先进集体
为全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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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发布决定,表彰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柳州市红十字会榜上有名,是全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市红十字会2003年独立建制,成为政府联系的群团,是广西较早理顺管理体制的市级红十字会。一直以来,市红十字会秉承“人道 、博爱 、奉献”红十字精神,服务柳州经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了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近年来,市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援、应急救护 、人道救助 、无偿献血与捐献造血干细胞 、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在应急救援方面,该会工作2013年纳入《柳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从2012年到2014年多次参加全市性地震 、洪涝灾害救援等应急演练。与广西科技大学联合成立“柳州市应急志愿者培训基地”,对普通市民免费开设公益讲座。该会整合社会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组建了“柳州市红十字水上救援队”,参与了芦山地震及北海“威马逊”台风灾害救援。应急救护方面,多年以来,市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 、进学校 、进社区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人道救助方面,该会与相关部门及单位合作,开展人道救助项目。此外,市红十字会通过志愿服务队开展大量无偿献血宣传。2004年7月我市 启动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以来,已有7330多名志愿者血样资料进入中华骨髓库,并实现捐献17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动员工作成绩显著,从2011年至今,我市共完成器官捐献22例,眼角膜捐献9例,遗体捐献9例,157人登记成为遗体捐献自愿者,136人登记成为器官 、眼角膜捐献自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