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听取审议有关工作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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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4月28日至29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百里柳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柳江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报告(书面),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爱群、梁樑、韦开翔、唐前明、刘芳,秘书长刘玉参加会议。
副市长富向东、崔惠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桂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晓春列席会议。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将通过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加强对法制机构组织保障、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百里柳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市将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下,通过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抓好水污染防治、建立百里柳江水质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基层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建立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长效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百里柳江水质的保护,让龙城百姓喝上放心水。
拟任职人员分别作供职表态发言。
经分组和联组审议,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任免职事项。
周卓新分别给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冯恒在会上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知识讲座。
本次会议还邀请了市民胡柳平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