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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保护百里柳江水质

  • 2015-04-14   《柳州日报》   记者 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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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源地上游20公里范围内禁止建设重污染企业

    ●不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水上公交站点

    从昨天上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百里柳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座谈会上得知,我市将采取“组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百里柳江水质保护,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实施流域控制,对污染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在水源地上游20公里范围内禁止建设重污染企业,不能开设排污口。

    我市坚持“增产不增污”和“增产减污”,在加快治理老污染源的同时,努力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不具备环境保护条件、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一律取缔,对于破坏、污染环境者,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倡导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新型生态农业基地,实施对农村非点源污染的全面监测和控制。全面加强对面源污染的监控,特别是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杜绝偷排行为发生。

    我市还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百里柳江水质安全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重污染者层层开展挂牌督办,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挂牌督办企业的名称、法人、地址和整改要求。建立群众举报违法企业有奖制度。组建涉及化工、水利、水文、气象、医疗等各领域的环境应急专家库,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技术支持。

    此外,我市将加大力度清理沿江排污企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非法停船点和非法码头依法予以取缔。优化水上公交及游船线路,尽可能绕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水上公交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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