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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从2013年开始实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度免费审验制度,今年的年检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凡在年检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年度验证或年度验证未通过的,注销其就业援助对象资格,不得享受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据了解,本次免费年检的对象为2011年1月1日启用并持有由我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市民,新办证者满一年后才需要年度验证,之后在每年4月至6月进行年度验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记录了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等。持证人员须通过验证后,方可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如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和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创业补贴及小额担保贷款等。
年检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验,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参加验证的,应出具委托书并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