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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 2015-03-31   《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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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45日放假,46日(星期一)补休。

       请民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群众出行、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林业部门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市民群众要做到文明祭扫,防止发生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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