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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柳州市市长质量奖 ”申报已启动

最高奖励50万元

  • 2015-03-27   《柳州日报》   见习记 者荀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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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即日起至731日可申报2015年第四届“柳州市市长质量奖”。荣获“市长质量奖”称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将分别获得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分设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原则上每届评奖名额各不超过2家,其中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或组织各1家。申报对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产业、质量、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合法从事生产经营3年以上、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

    据介绍,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除遵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外,还须同时具备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的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均取得突出成效;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产品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地位;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并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等条件。

    获得国家、自治区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服务品牌、发明专利、“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奖项,及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企业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具体实施细则请读者关注柳州新闻网(http://www.lznews.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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