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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困难归侨生活救助暂行办法

定期和医疗救助有标准

  • 2015-03-19   《柳州日报》   记者 廖冠华、实习生 莫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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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座谈会在文昌会议中心召开。从会议获悉,《柳州市困难归侨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下发全市各单位执行,同时我市已将其纳入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市委副书记杜伟在会上表示,外事侨务工作不仅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性工作,同时也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市侨务部门要积极认清我市当前的对外发展形势,为“请进来”牵线搭桥,为“走出去”搞好服务。同时要注重发挥县区外侨资源优势,深化利用外事侨务资源,将各种外事侨务力量引导到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上来,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方位对外开放步伐。

    今年,我市将依据《柳州市困难归侨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对已享受低保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归侨实施定期救助,救助标准为:在享受民政部门救助金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救助250元,城市低保每人每月救助20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救助150元;对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五保归侨人员实行临时性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全年医疗费用经过职工医保、大额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及民政救助后实行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临时性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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