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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集中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时间自3月1日至5月31日车主可通过四种方式办理

  • 2015-02-27   《柳州日报》   记者 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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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日起,柳州对全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在用汽车首次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机动车车主可根据个人情况需要,通过团体办理、个人办理、邮政办理、新注册登记直接领取等四种方式获取环保标志。自61日起,我市将禁止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

    26日上午,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此次集中核发时间从31日起持续至531日,办理环保标志无需开车到现场查验,但四种方式的时间、地点和办理程序各有不同。“今后,在我市范围内的机动车需要凭‘环保标志’上路通行。绿标车畅行,黄标车限行,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绿标车是指符合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黄标车是指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车辆。轻型汽油车国Ⅰ排放标准于200071日起实施,轻型柴油车国Ⅲ排放标准于200871日起实施,在上述日期前生产的车基本属于黄标车,具体车型的排放标准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目前,我市对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的核发分两类情况。一是首发:在柳州市注册登记且未申领过环保标志的所有在用机动车(铁路机车、农用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除外)。二是换发:申领的环保标志到期且属于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可免检换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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