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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试点

增强医疗保障能力

  • 2015-01-14   《柳州日报》   记者 曾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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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11日起,我市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坚持“六个统一”: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模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基金政策、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管理,提高新农合基金统筹层次,增强新农合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根据《方案》,我市将实现新农合管理制度、缴费与补助标准、基金补偿水平、业务经办流程、服务监管和信息系统的目标统一,更好地满足参合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新农合市级统筹前,各县新农合基金历年累计结余基金留存其县级财政专户,用于弥补本县以后年度基金缺口;新农合基金净透支缺口,由新农合市级统筹后基金承担。新农合市级统筹后,实行基金市级统一预决算管理和市级统收统支。

    全市统一由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各县合管中心不再承担此项工作。参合患者统一享受全市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办法、待遇标准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补偿方案等政策。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自治区级平台、县级数据中心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信息系统(HIS)进行专网连接,实现网上身份核实、异地转诊、即时结报、审核监管和数据传输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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