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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召开

  • 2014-12-31   《柳州日报》   记者 梁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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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互联互通信息形成强大合力

    昨日上午,2014年全市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思想上对腐败“零容忍”,行动上相互配合,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并继续做好协作机制健全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俊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永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友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长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志军、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桂华出席会议。

    会上,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分别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特别是在市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部署下,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力促进了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据通报,今年市纪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件,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副处级干部胡琪忠,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益用地部职工林剑,市社保局柳东阳和管理部副主任科员丛军,柳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任姜勇、工作人员吴健英,市国土资源信息测绘所所长梁佳、原所长黄勇、财务人员曾宁华等。司法机关移送给市纪委处理两件案件,具体为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明清案和市农机站原党支部书记朱永新案。

    会议研究讨论了《柳州市纪委、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审计局关于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建立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等机制方面达成共识。

    会议强调,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是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形式,当前违纪违法案件与过去相比发生了新变化,案件复杂程度和查处难度不断加大。为此,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提高认识,对已达成的共识抓紧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在行动上明确职责,注重协作,特别是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形成惩治反腐的强大合力。不断健全机制,加强线索排查和移交工作、案件的整理移送工作,实现重大线索移送、跟踪督办、信息通报、案件移交、结果反馈等跟踪的有效链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为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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