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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十年走出柳州特色的辩证法之二:放与收

  • 2014-11-17   《柳州日报》   记者 罗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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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而有序收而不死

    “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对于这句形容恶性循环状态的话,人们非常熟悉,这是在改革初期讲得最多的一种社会现象。如何处理好放与收的辩证法,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中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革到底改什么?按照当时的说法,国企改革是涉及企业外部环境与内部机制的一项复杂系统工程。简单地说,就是改不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说到底,就是要简政放权。

    舍得放,放而有序

    “‘舍得放,放而有序 ’,这是柳州国资国企改革简政放权的基本原则。舍得放权,舍得放事,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积极作用,以提高国有企业运营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市国资委主任陈会星说,我市国有企业从改革初期扩权让利 、承包经营开始,逐步过渡到出售产权、破产关闭 、重组并购到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这个放的过程,做到了放而有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通过简政放权,废止不适应企业发展和监管要求的规范性文件4个,取消一批审批事项,简化一批审批事项和流程,除8个事项实行批准制,17个事项实行核准制外,其余17个事项实行备案制,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实现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的分离。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实质性的政企分开 、政资分开。随着财政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市财政预算早就不再安排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性质的支出,也不再安排资金来弥补企业的经营性亏损,银行也不再为困难企业输血。国有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政府下放了权力,通过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来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建立和完善业绩考核、重大责任追究等机制,使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 、风险和责任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制度,实现“业绩升 、薪酬升,业绩降 、薪酬降”;强化财务监督、外派监事会监督 、审计监督 、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及纪检监察监督;建立并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落实国有资本出资人收益权。

    精于收,收而不死

    “有了放,就会有收。但要注意‘精于收,收而不死 ’。”陈会星说,辩证法是对立统一的,光有放而不收,不符合对立统一规律。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国资委成立前,我市国有资产分散管理,隶属于好几个部门,形成“五龙治水”的局面。市委、市政府看到了多头管理的弊端,在国资委成立后统一归口,形成专业化管理。通过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小散乱”的格局得到根本改观,国有企业的数量大幅度减少,从改革前的200多家企业“收缩”变为40家。

    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经营面也进行收缩,从全面出击逐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通过突出主业,做优做强做大,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前,我市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实体经济、公用事业、金融和政府城建类四大板块。

    经过这么“收缩”,国有企业不但不死,反而更活了,资产总量变大了,发挥资产价值的能力增强了。截至20149月底,40户重点监管的企业资产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100亿元,与2004年底同口径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11.78亿元相比,增长13.6倍;净资产为1200亿元,增长27.6倍,比2013年增长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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