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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纠纷维护稳定
4日下午,由自治区高级法院及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领导组成的督导组来到柳城县交警大队“交通巡回法庭”现场检查,并与柳城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共同探讨“道路交通调处中心”的创新工作。
据了解,2012年8月,柳城县道路交通调处中心在县交警大队挂牌成立,按照“诉调结合、注重调解、能调则调”原则,采用“一站式”服务方式,方便、快捷、零距离地为民众办案,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日前,黄某驾驶小轿车碰到正在路边行走的翁某,造成翁某受伤,事故涉及十多万元巨额赔偿,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柳城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通过采取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及时判决的方式,明晰梳理权责,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共识,高效、和谐地解决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督导检查组就我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化解群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探索和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加大宣传力度,本着人性化的执法角度去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