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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出台规定 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理

  • 2014-09-05   《南国今报》   黄显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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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地区是各县道路交通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灾区。昨日,柳州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采取20条措施,提高农村群众上路的安全感。

  根据意见,柳州市将通过采取增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严格机动车经销单位管理,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机制等20项措施,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防控和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的发生。

  其中,在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将设立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每个行政村设置1名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到今年底,设有专职交通管理员的乡镇要达到80%,设有交通安全义务管理员的村委会要达到70%以上,设有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的乡镇要达到70%;到2016年,实现100%全覆盖。

  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对提高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有重要作用。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实施意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交通标志,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解决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差、管理力量薄弱、违法行为突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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