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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启动公车改革,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延续这股改革劲风,我市于16日下发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超标准配备公车问题,公务用车严禁先购买后定编和豪华装饰。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拳整治超标超编配备一般公务用车问题,以及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规范因公务用途租赁社会车辆行为,各县区、各单位除重要接待、大型会议和单位集体活动用车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外,严禁以任何名义长期(3个月以上)借用下属单位或外单位车辆,规避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禁租赁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类型车辆供个人使用;严格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定点停放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严禁先购车后定编、摊派款项购车、转移资金以第三方名义购车等违规行为。此外,还将整治超标、超编配备以及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问题。
专项整治从7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由市纪委牵头,组织督导检查组,对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区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超编超标车辆处置、清退情况、违规借车情况,执行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情况,节假日封存及定点停放情况,公车私用情况等。对在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市纪委将严肃查处,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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