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最低2131元最高10659元
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经确定,即日起执行新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统一使用2013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25号)规定:“2014年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需要用到‘2013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时,以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3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637元’为准。”2014年度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3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131.9元/月),最高不得高于2013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0659.3元/月);同时社保局将在7月对用人单位及职工按新的缴费基数进行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并对之前各单位缴纳的2014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除外)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
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按2013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计算,全年缴费金额为2503.2元(含大额医疗保险72元),住院医疗保险全年缴费金额为1095.6元(含大额医疗保险72元)。2014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2013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 、70% 、80% 、90% 、100%为缴费基数选择以下5个档次之一进行缴费,全年缴费金额分别为5116.8元、5970元、6822元、7675.2元、8528.4元,允许选择档次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逾期将一律按8528.4元缴纳。
市社保局征缴部门提醒市民,即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到市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光大五星支行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手续,以免影响参保人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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