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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来柳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情况

  • 2014-06-20   《柳州日报》   记者 闫友明、实习生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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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模式”可在全区复制推广

   昨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黄翔率队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柳州模式”可在全区复制推广。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5年同比下降,万车死亡率连续9年下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连续3年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连续5年零发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了“四连降”。执法检查组给予肯定后建议,我市下一步要做到“两强化”和“一提高”,即强化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强化法治思维,提高道路交通监控技术水平。

   检查组还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群众代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参加检查的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何家伟表示,全区40公里/小时的测速记录要全部取消。设置测速路段都要上报总队,请群众监督举报。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将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蒋庆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覃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开翔参加座谈和检查。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长青汇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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