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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选聘100名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

  • 2014-05-22   《柳州日报》   记者 姚颖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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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公务员确定生活补贴

   日前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区决定公开选聘527名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到城市社区工作,其中我市选聘100名。此次选聘旨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据了解,此次共公开选聘527名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到城市社区工作。其中,南宁市180名、柳州市100名、桂林市35名、梧州市21名、北海市65名、防城港市12名、钦州市15名、贵港市30名、玉林市30名、百色市8名、贺州市10名、河池市6名、来宾市13名、崇左市2名。选聘人员岗位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属城市社区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城市社区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城市社区党建工作。

   根据相关选聘简章,聘期为3年。选聘对象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30岁以下(1984430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2824:00,期间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据介绍,选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比照当地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生活补贴标准,并由所在城区(开发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社区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满2年以上,还可参加广西公务员招考。具体详情可登录柳州党建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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