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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电镀企业必须入园生产

  • 2014-05-16   《柳州日报》   记者 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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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金属废水超标排放企业被关闭

   从市环保局获悉,昨日凌晨5时许,因重金属废水超标排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暴力抗法继续进行非法生产,柳州市静兰电镀厂被采取强制断电措施,予以强制关闭。今年,我市现有的11家电镀企业、电镀车间将搬迁进入广西柳州汽车城电镀工业园,统一实施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

   被强制关闭的市静兰电镀厂位于燎原路鸡喇新村7队工业园,其电镀废水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污超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115月,市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书,限期于当年930日前完成治理。限期治理届满,市环保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厂未进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未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产车间内地面防腐防渗措施没有落实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

   20122月,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关闭。随后,该厂分别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复议、向城中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2012年底至2013年初,城中区法院对其实施强制执行,该厂组织人员进行暴力抗法,并继续进行非法生产。去年至今,市环保部门多次进厂进行监督检查被阻挠拒绝。昨日,市法院、环保、公安、供电、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厂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为防止市静兰电镀厂擅自恢复非法生产,执法部门还将对其进行不定期的监督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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