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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下月实施

  • 2014-04-24   《柳州日报》   记者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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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全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视电话会议22日召开。据了解,《办法》将于51日起实施。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各方面的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的各项工作,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饥寒所迫、不为大病所困、不为住房所难、不为失业所忧,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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