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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 2014-02-10   《柳州日报》   记者 姚颖盈、实习生 陈雯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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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七个严格”切实改进会风

   “八项规定”落实以来,犹如一股股党政新风,吹出我市机关单位风清气正好作风。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把这股劲风引向机关深处,打造纪律严明、简朴务实的清明会风。

记者获悉,我市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改进会风,节省会议时间,减轻基层负担,节约经费、提高效率。就此,《通知》明确提出“七个严格”,即:

一是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是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正式会议,通知已明确的参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会议或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

   二是严格会议报到制度。有明确报到时间的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应及时主动向主办单位说明原因。没有履行报到手续又不及时主动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对待。

   三是严格入场秩序。不得迟到或早退;入会场前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需佩戴证件或有着装要求的,应按要求进入会场。

   四是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在会场外长时间停留甚至聚集喧闹;不准在会场内及周围吸烟、接听和拨打手机、用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会场打瞌睡。

   五是严格会议保密制度。有保密要求的会议,将在会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设备;参会人员不得随意丢弃会议文件或其他资料。

   六是严格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布置。分会场不设主席台、不悬挂会标、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本地和单位名牌。

   七是严格会风监督通报制度。凡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将对会议会风进行检查、抽查。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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