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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春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1月31日(农历初一)至2月6日(农历初七)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防火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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