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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两节”十条纪律

  • 2014-01-02   《柳州日报》   记者 姚颖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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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从简节俭坚决反对“四风”

   日前,市纪委下发有关通知,进一步严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全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两节”期间活动,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的歪风,以落实“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令行禁止;要采取有力措施,管好本单位、本部门,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发生。

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或支付凭证;

(四)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礼品;

(五)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六)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及各类购物卡;

(七)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各种礼品、礼金、赞助、奖励、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者接受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八)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九)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

(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据了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元旦、春节期间严重违反纪律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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