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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

  • 2013-11-07   《柳州日报》   记者 姚颖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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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四风”持之以恒

   以往每逢元旦、春节,我市一些县区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以及纪念品等物品。今年,这种现象将不复存在。

   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定制、赠送各类节日纪念品。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坚决反对“四风”的具体行动。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抓起,从一个个突出的问题改起,做到抓铁有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把关,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退赔相关费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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