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有关议题听取报告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8月28日和29日召开。会议围绕我市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扶贫开发等议题,听取报告,展开分组审议和联组审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俊康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卓新、苏爱群、梁樑、唐前明、刘芳,党组成员莫恃群及秘书长刘玉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传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绍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莫星勇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会上得知,今年上半年我市集中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市共组织财政收入137.64亿元。据统计,在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71.18亿元,同比增支7.75亿元,增长12.23%。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3.64%,较上年同期提高2.25个百分点。其中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分别增长32.08%、76.83%、18.32%、26.42%,各项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大部分指标完成良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城乡居民期望寿命、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化率等均达到规划要求,其中城镇化率已提前完成了规划期末58%的目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规划增长目标,其中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郑俊康分别给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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