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奖励一万元
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鼓励我市各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凡属北部三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单位,以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人员都可获得奖励,最高达10000元。
据了解,我市自2010年启动该项奖励,每两年申报一次,目前已有1000多人获得奖励。自今年起,该项奖励将改为一年申报一次,奖励的情况有以下3种:一为我市融安、融水、三江三个贫困县2010年从市外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每引进一名全日制本科生或硕士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合同期至2013年12月31日前,下同),由市政府分别按本科6000元/ 人、硕士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各县,各县再按不低于奖励金额50%的比例奖励被引进者本人(进入县级党政群机关工作的除外)。
二为市属中小企业2010年从市外引进的优秀人才。包括全日制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二本)以上学历人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我市急需的优秀人才;高级技师等有特殊才能的人才。这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可按本科1000元/人、硕士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用人单位。
三为我市各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自费攻读研究生,于2010年取得学位后在柳州市工作满三年的,分别按硕士5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已经享受市财政及用人单位补贴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用人单位将填写好的相关统计表格(可从柳州市职称改革网http://zgb.li-uzhou.gov.cn下载)及公示情况,加盖公章后于8月30日前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电话:2828543(传真),邮箱lzzy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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